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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藏品破发回购管理办法征询意见稿[2015]13

发布日期:2015-01-29

       一、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进一步完善江苏省文交所邮币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托管藏品挂牌交易,针对破发回购问题制定本办法。
       二、 新品和已托管但未挂牌交易的藏品适合本办法。本办法未做规定的,参照江苏省文交所及本中心的其他规定。
       三、 藏品托管数量较大的托管人(指托管数量靠前且累计超过70%总量的托管人)有义务执行破发回购的措施,并签署承诺函。
       四、 承诺函内容:
1、 按照托管人实际托管量的30%-50%进行限售,自挂牌之日起限售期限6个月;
2、 上市卖出后的所得资金自愿用于该藏品的市场维护,自挂牌之日起全额限制出金6个月;6个月后资金解冻。
3、 若挂牌藏品在6个月内跌破发行价,承诺人需立即采取回购措施,直至恢复上市前的持仓总量。
       五、 本中心对未履行承诺的托管人,将实行以下处罚措施:
1、 电话提示、约见谈话、现场调查等。
2、 对托管人限售部分期限延长至1年或2年。
3、 对破发后两日内未完成回购操作者,限制出金,直至其完成回购操作并达到上市前的持仓量后,方可恢复出金。(不管回购价格是否超出发行价)
4、 对其账户实行单边交易限制,只可买进,不可卖出。
5、 对拒不履行承诺且以上措施均未起作用的的托管人,本中心将冻结其交易账户,并将该托管人划入本中心黑名单,不准予交易及今后的新品托管。
       六、 对不签署承诺函的上述托管数量较大的托管人,本中心将冻结其交易,且强制其提货,同时将不接受其今后的托管申请。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华门钓鱼台38号
       邮政编码:210006

邮币卡交易中心
2015年01月27日

 


       另:对市场近期反映的大盘指数、手机客户端、扩增邮票钱币等藏品、引进战略机构投资者、加强与客户沟通及加强QQ群在线客户服务等问题,我所将陆续解决,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中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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