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5-17
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关于交通银行交易会员保证金平移的联合公告
苏结算公告〔2016〕 号
根据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省文交所”)与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结算”)业务对接工作安排,2016年4月11日起,江苏省文交所在各合作银行存管的交易会员保证金将分批平移至江苏结算的保证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交易会员保证金统一存管的联合公告》)。
2016年5月22日,江苏省文交所在交通银行存管的交易会员保证金将全部转移至江苏结算在交通银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由江苏结算负责统一登记结算以及交易保证金的统一存管。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