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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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币卡交易中心藏品再挂牌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14-08-24

第一条.根据本中心《邮币卡交易中心实物线上交易规则》(暂行)的再挂牌流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再挂牌条件:

1、现货基准价:本中心综合考虑挂牌藏品品相、鉴定、存储、托管费用等各种因素后,将依托市场信息采集员采集每个交易日北京、上海、广州及专业网站现货市场报价,并综合上述现货市场报价之均价乘以130%作为现货基准价;

2、风险警示:当挂牌藏品当日收盘价超过现货基准价100%时,本中心将进行风险警示,发布风险提示公告;

3、再挂牌:当上市藏品收盘价且当日成交均价同时超过前一交易日现货基准价150%时,本中心将适时发布《再挂牌鉴定托管公告》。

4、因提货造成流通量与最高时点的库存量减少30%的藏品,本中心将即时发布征集公告启动再挂牌流程。

第三条.再挂牌规定

1、本中心再挂牌申请原则上只针对该藏品线上持有人,并根据总流通量、持有人持有数量按比例确定持有人再挂牌数量

2、再挂牌量:再挂牌鉴定托管公告中将明确再挂牌藏品量。再挂牌藏品量原则上不超过已挂牌总量的30%,具体比例以再挂牌鉴定托管公告为准。

第四条.再挂牌流程

1、当某一挂牌藏品符合本细则第一、二、三条规定之后,本中心启动再挂牌流程,凡达到要求的投资者均可提出再挂牌鉴定托管申请;

2、该藏品持有人在“再挂牌权益登记日”当天收盘清算后仍然持有该藏品,则自动享有再挂牌权利,无需办理登记申请权限,本中心会自动登记所有持有人的再挂牌权限。

3、藏品持有人可自由选择是否参与“再挂牌鉴定托管”。若选择参与,则必须在本中心发布“再挂牌公告日”参与再挂牌鉴定托管,若过期不操作,或者托管数量达不到再挂牌比例者,即为放弃或部分放弃再挂牌权利。

第五条.再挂牌时间表:

1、T日交易结束后发布《再挂牌鉴定托管公告》。

2、T+5日:再挂牌权益登记日。

3、本中心于权益登记日的当周安排鉴定托管,具体时间见公告;

4、权益登记的下一周第一个工作日为再挂牌上市日。

第六条.再挂牌费用

1、鉴定费 = T+5日收盘价*鉴定数量*鉴定费率

2、再挂牌费=T+5日收盘价*成功托管数量*3%

第七条.申请人办理鉴定托管时所需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托管的,还需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理授权书。若申请人为机构的,办理鉴定托管时所需提交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授权委托书(盖章)、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第八条.再挂牌鉴定托管流程

1、符合再挂牌条件的藏品持有人须通过保荐经纪会员向本中心提出鉴定托管申请,并提交《鉴定托管申请书》;

2、本中心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将统一组织鉴定托管。

第九条.本规则由本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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